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范围和工作制度
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是负责做好森林、草原火灾预防、扑救的指挥机构。为明确指挥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指挥部职责
1、在省委、省政府的领导下,负责督促,检查各地(市)、县、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的实施情况,安排和部署全省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。
2、负责统一指挥全省的森林防火工作。在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紧急情况下,组织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积极进行扑救。
3、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的重大问题,对发生在毗邻省界的森林火灾,迅速通报有关省、市政府;对发生在省内跨地市的森林火灾,立即统一调配各方力量扑救。
4、审定全省森林防火规划、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,研究决定森林防火工作的奖惩等重大问题。
二、成员单位职责
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,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:
省农业厅:会同林业部门检查、管好农牧业生产野外用火活动,预防和扑救草原火灾。
省军区:根据森林火灾的具体情况,组织部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,指导人武部门组织教育民兵积极参加森林防火工作。
省交通厅:负责本系统的森林防火工作,通过各运输公司加强对通过林区车辆司乘人员的森林防火教育,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林区外的公路运输问题,协助办理森林消防车的免交养路费等有关手续。
省公安厅:协助指导全省森林消防监督工作,协调、指导、检查监督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。
省财政厅:检查监督全省森林防火事业经费的执行情况,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等有关问题。
省民政厅:协调处理因森林火灾致死致残人员的生活救济和抚恤方面的问题。
省广电局: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,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。
省卫生厅:协调处理重大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问题。
省经贸厅:组织解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供应问题,并检查监督其执行。
省计委:检查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,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基本建设投资等有关问题。
省通讯管理局: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工作的通信联络问题。
省气象局:负责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防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,做好全省卫星监测林火工作,协调解决重大森林火灾有关气象服务问题。
省环保局: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,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。
省信息产业厅:协调解决森林防火无线通讯问题。
西北航空公司: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航空运输问题。注意监测并及时通报航线通过重要林区所发现的林火信息。
西安铁路分局: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铁路运输问题。
省林业厅:受省政府的委托,负责全省森林防火的组织、检查、监督、协调工作,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委托,召集指挥部会议并负责其日常工作。
三、指挥部会议制度:
1、指挥部每年召开一次例会,主要研究分析森林防火形势,听取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汇报,部署全省森林防火工作,研究决定重大问题,遇有特殊情况,可随时召开。
2、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,召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,总结交流经验,表彰先进,推动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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