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西安市林业局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,机关内设6个处室,具体为局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处、植树造林处、森林资源管理处、森林公安局。办公地址在北院门159号市政府大院一号办公楼一层30—48号。
局办公室电话:029—87295221
局 值 班电话:029—87296994
局办公室传真:029—87296953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、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组织实施《森林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;起草全市地方性林业法规、规章并监督实施;负责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。
(三)审核、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;负责全市林业资金的筹集、管理和监督、使用。
(四)负责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,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承办市绿化委员会的工作;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,指导全市林木种子、苗木基地建设。
(五)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、退耕还林(草)工程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。
(六)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管理;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;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;监督林木、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;组织、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上级批准的林地征用、占用进行初审。
(七)组织指导全市经济林基地、林业综合开发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。
(八)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、湿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;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;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、珍稀树种、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。组织、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、检疫。
(九)组织协调、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,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;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,指导、协调、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。
(十)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调节意见;申报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。
(十一)负责公益林、商品林、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。
(十二)对全市苗木花卉、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、协调和宏观管理。
(十三)负责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工作,指导林业队伍建设。
(十四)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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