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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生动物相关办理流程

〈〈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、加工许可证〉〉办理程序

经营户欲经营、加工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,须办理<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、加工许可证>(以下简称    许可证)。

  经营户首先在业务员处申领<陕西省陆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申请表>(以下简称申请表)及有关资料。

一、经营户根据有关资料认真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,并另附申请一份。申请中详细说明单位(或个人)的详细情况。经营动物的品种、数量、存放地点条件,动物的来源及销路等,加盖公章(或私章)。二、 二、二、业务员对经营户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,认为条件许可,可以经营,核定其资源管理费,并将<申请表>报主管领导审批。

三、业务员根据审批的<申请表>填写许可证副本,报主管领导签字批准。

四、经营户根据业务员核批的资源管理费在财务室申缴开票。

五、 经营户凭有效的收费票据在财务室领取生效的<许可证>正、副本。<许可证>正、副本由专人填写。
六、<许可证>按规定满一年审验换证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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